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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人评价,《北京专约》是中国步入近代以来所签订的第一个“收获实利”的条约,因为此前中国对外签定的条约,无一不是丧权失地,且当时尚不自知,“而自台事专条订立之后,中国始知弃虚名,争利权”,最终促使中国人一点点的抛弃了陈腐的“天下观”,转向了“世界观”。
在《北京专约》当中,最能体现出这种转变的,便是关于琉球的问题。尽管在条约当中,中国仍然称琉球为“属国”,属国这个词仍然属于中国传统的宗藩观念体系,不被当时的国际法所认可,但条约当中明确说明琉球“归中国保护”,用国际法的观念来说,琉球便不再是“属国”,而是中国的“被保护国”,中国是琉球的“保护国”。这意味着中国的传统观念已经在发生着悄悄的改变,不再被既通晓“天下观”又擅于“世界观”的日本玩弄于掌股之间。
《北京专约》是亚洲政治史和近代中日关系史上的一个重要条约,而正是因这个条约的签定,中国和日本这两个亚洲的主要国家,分别走上了不同的道路。
《北京专约》使中国从日本得到了500万英镑(合中国白银2000万两)的巨额赔款,正是靠着这笔赔款,中国打下了近代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