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修约”为洪水猛兽,苦求应对之策。派遣一个使团出使欧美,以求知己知彼,就这样被总理衙门提上了日程。
1867年11月27日,总理衙门事务大臣奕忻正式奏请清廷任命美国人蒲安臣为办理中外交涉事务大臣,另请英国人柏卓安和法国人德善为左右“协理”,充当副手,中国官员志刚、孙家谷随行,另有秘书随员20余人。
蒲安臣的出使赫德极力促成的。他的动机相当明确:中国应该从离群索居中脱离出来,在国际上主动抛头露面;中国必须在西方各国的首都有自己的使节,可以随时把中国政府的意见转达给西方政府,而不是扭扭捏捏由北京的西方国家的使节代为转达。尽管也有类似的结论,但清廷考虑此事的出发点却与赫德迥然不同。天朝的“华夷观念”根深蒂固,1858年的《天津条约》规定中国与西方各国应该互派使节,然而,多年来,派遣常驻使节一直都是西方国家单方面在行动,清廷始终没有动静。理由一是清廷自觉这方面的人才比较缺乏;更重要的则是,清廷对“中外礼节不同”这一问题长期沿袭了“鸵鸟政策”,采取逃避的态度——不向西方各国派遣使节,就不会出现“礼仪冲突”。另一方面,西方各国驻华使节要求按照惯例觐见中国皇帝,也一直遭到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