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给了常宇,毕竟现在他手下的锦衣卫鸡毛蒜皮都先直接给常宇汇报,自己相当于光杆司令,不过这货一点也不在意,本来他的心思只在捞钱上边,只要有钱,啥都好说。
从吴孟明上车后,常宇便骑马一会快一会慢,一会冲到队伍前,一会又到队尾,有火把照亮,练习骑术到也方便无险,而且不时和周边的士兵说笑调侃闹成一片,也让这些士兵觉得这位常公公实在是平易近人,要知道这可是个等级森严的时代,以常宇这种权监,哪个不耀武扬威,嚣张跋扈,见者无不毕恭毕敬,偏偏他就是个例外,因为除了宫中太监以及少许勋贵知道他其人外,朝野上下几无人知晓皇宫中有这么一号人物,而且他对普通人一点都不高冷,甚至说平和的有点失身份。
骑术和车技差不多,都是熟能生巧的活,只不过没开车舒坦,而且生手练习的时候掌握不了技巧的话急会磨裆,没错,就是大腿内侧。
好在常宇穿的厚实,而且又有程明以及腾骧卫里的骑术高手指点,他才免遭不少罪。
一路上天气虽寒,但这么跑跑停停,和士兵互相扯皮调笑,倒也不觉得无聊,不知不觉已经凌晨两三点天气更寒。
“前方到了何处?”常宇蹦跶的有些疲准备进车睡一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