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几个小时过去了,刚刚在奶茶店是时染买的单,慕锦时不好意思,就‘强烈’要求请她吃晚饭。(好吧,其实只是提了一下,时小染就屁颠屁颠的答应了)
吃完晚饭出来,天已经黑了,两人并排走在人行道上,路灯打下来,拉长的影子交叠在一起。
就这么静静的走着,时染眼眶有些湿润,已经记不清是多久了,每次只能那么远远的跟在他身后,从不敢奢望有一天会跟他并排走,会一起说话,一起吃饭。那是不是就代表以后也可以这样,甚至可以一起起床,一起去上班……
这么想着,她心里又多了些信心。
魅夜。
时染已经跟经理打过招呼了,林琳只要办理一下入职手续就行了,不过她事先已经说好跟林琳的关系只是朋友的远方亲戚,没有其他。这里是夜场,鱼龙混杂,要是明说是自己的妈妈,万一哪天她惹了哪个客人,到时候不得拿她开刀嘛。
林琳办完手续出来,时染拉着她到了一处偏僻的拐角处。“我告诉你,这里可不比别的地方,你一定要记住三点:不听、不看、不问,无论看见什么,听见什么,全都当不知道,记住没有。”
林琳有些害怕,慌忙点点头,“记,记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