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就是跑调还不自知,唱的贼大声,完全能把李雨蒙的声音压过去。
“来来来,唱什么,今天都听你的。”
靳菁菁想了想,点了一首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的开。
这首歌,她爸特别的喜欢唱,每天早上一边在饭店里拖地一边扯着嗓子唱这首歌,靳菁菁被洗脑了,莫名觉得这首土里土气的歌好听,没事就爱哼哼,对其喜爱程度仅次于你是风儿我是沙。
两个人的歌声一起,旁人下意识的皱了眉,只有程树是面无表情的。
眉眼里,甚至有点享受。
唱完歌,靳菁菁彻底嗨了,拿着酒杯和李雨蒙碰了一下,随即开始花式商业互吹,“蒙蒙你唱歌真好听,可以去参加中国好嗓门。”
“你唱歌才好听,天籁之音你懂吗?”
“不不不,你的声音和你的脸一样美。”
旁人终于听不下去了,“喝酒喝酒。”
靳菁菁又喝了差不多两瓶,她感觉差不多了,再喝下去铁定要耍酒疯,现在这种情况,耍酒疯等于丢脸。
“各位,我有点头疼,要回去了。”
靳菁菁在吃高中散伙饭的时候醉过,她什么德行大家心里都清楚,还清醒的人连忙说,“程树,你给精精送回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