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他只是听了一遍就发动汽车开出了停车场,一路上都没有再和白雪确认过方向,居然就很顺利的来到了案发现场附近,这不得不让坐在副驾驶上的白雪为他这超强的方向感而偷偷感叹,假如这是她自己过来的话,估计光是确认方向和岔路口就需要比眼下多浪费十多分钟。
案发现场在距离市区有差不多半个小时车程的郊区,属于一块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尴尬区域,几年前好像说是要对这一片进行一个什么样的规划,但是很快就没有了下文,只留下了公路两边大片大片的荒地,上面满是碎石野草,因为地势比较平坦,也没有什么遮挡,从公路上经过的车辆就可以把周围的情况一览无余,所以平日里这里连停下车来解决内急的司机都比较少,有的只是呼啸而过的一辆辆车子而已,白雪之前出差什么的也坐车从这里经过了好多次,但是她从来都没有在意过,如果不是附近的一块大广告牌很眼熟,她可能都没有印象。
案发现场就在公路边的荒地上,距离公路大概有一两百米的距离,肖戈言远远的就看到了案发现场周围停着的其他车辆,还有在现场忙碌的人,于是便把车子开下公路,在颠簸的荒地上奔驰着朝那边靠近,并停在了其他车的附近。
白雪打开车门跳下车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