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用点心,就会知道这个人是什么德行,但是他们在转发的时候附上大多是博人眼球的恶语,香艳的画面,从来没有想过注解这个人的人品,和这种人品带来的艺术作品背后的黑暗的东西。
他们和这个儒涯一样,为了博存在感,博点击率,不惜牺牲别人的名誉,不管他人的死活。
这个家伙好像被人威胁过,或者知道做这样事情会带来让他承受不住的辱骂,私聊选项已经被关闭,思忆只能在自己的那个所谓的艺术作品后面做长长的评论。
思忆介绍了事情的前因后果,然后在后面提出警告,要走法律途径。
儒涯在后面跟帖 ,居然大言不惭,厚颜无耻道:我愿为艺术,成为被告。求你告我吧!求你告我吧!求你告我吧!
没有一句道歉的话,伤害人还这般理直气壮。也许当被告正是他所求的,一场官司,不管输赢,都能助他成名。
思忆在网上搜索“名誉侵犯”的官司,程序相当复杂,取证极其繁琐。立案、答辩、开庭、判决、上诉,走完全部一般要2年左右。一审的话也要1年左右。怨不得,中国传统观念历来追求无讼社会,主张和为贵,忍为高,饿死不做贼,冤死不告状,如果真的打官司,她这一年都不能消停,而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