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兰言之约 > 正文 第186章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第二更)
    惩罚性赔偿,是指法律规定的正常损害赔偿以外的额外惩罚,一般是为了特别警示,以达到尊重他人民事权益的警醒效果。

    国外的惩罚性赔偿都是天价,十倍起步,百倍不封顶。

    国内的惩罚性赔偿没有这么夸张,但根据不同的司法解释,    三倍、四倍都有过先例。

    田馨敢这么要,肯定是有正当理由的。

    而高新技术园区那边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又想把这个案子当成典型来处理,因此也站在兰亭暄这一边。

    根据田馨递交的材料,梅里特风投开除兰亭暄的决定,根本就是出于个人恩怨,并不是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    因为兰亭暄根本没有签订过保密协议,所以用这个理由来开除她,是不正当的。

    因此故意扣发她的正当薪酬,是对劳动法最大的违反。

    仲裁委员会根据田馨的回应,正式通知梅里特风投,因为庭前调解不成,所以他们要择日开庭。

    一旦走到开庭这一步,对方索要的不再是三倍赔偿,而是四倍。

    并且马上选定了开庭日期,就在第二天。

    第二天是周五,当然,也从侧面证明,这个地方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真的很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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