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成为了他存在过的重要生命表征。
……
一四年夏天,高一刚开学不久的一个晚上,七点过五分,朱菁手里抱着脱下来的南中校服,满头是汗地在地形算不上复杂的大街小巷里抱头鼠窜。她正在找她要去报道的高一课外补习班。
十六年的人生里,不知道该算是第多少次的迷路——用鼠窜来形容是很贴切的,因为她很着急,怕补习班的老师见不到她人影,要打电话去家里,那她就惨了。至于抱头则是因为她紧张,这是她紧张时的习惯动作。
她天生方向感不好,走哪儿都能准确无误地选成相反的方向,是个彻头彻尾的路痴。这会儿眼见上课时间已经过去五分钟了,她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从这条街窜到那条街,差点就要咬咬牙打电话给补习班老师问路的时候,视线里突然出现了一个人。
应该……是个男生。
他走在她前面,穿着一身黑色套装,个高但瘦,手里拿着个空了一半的啤酒瓶,半低下头走路。
他走得不快,像是没有目的地一样,喝着酒,纤长的影子在昏暗的路灯灯光下微微晃着。但他背后还挂着一个深色的包,长方形的,看着像是个书包。
这个包和他脚下的新款运动鞋是朱菁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