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超开口禀道:“这都是本地良家子弟,特来追随主公做部曲的。”
别说于奇正了,一旁的王忠宝都差点脱口而出“有病吧”?
本朝律令中明确规定,人分为“良”、“贱”两种。
国家的编户只覆盖良民,而贱民没有资格编户,只能附籍于主家。
要知道,良民和贱民之间的区别,可是天差地远的。
先从农民最为珍视的田地来说。本朝采用“均田制”,按照户籍上的丁口向每个家庭授田。18岁以上的男丁每人授田100亩,其中80亩为“口分田”,受田之人去世之后国家收回;另外20亩为“永业田”。而这些,都是拥有编户的良家才有的待遇。
除此之外,其社会等级也相差很远。例如贱户殴打良家罪加一等,良家殴打贱户罪减一等。
贱民又分两种。一种是给官府服役的官贱民,如工户、乐户、杂户;另外一种是依附于门阀世族的私贱民,即部曲、奴婢。
由此可以看出,部曲和奴婢社会等级最低,他们是属于主家私人的财产,可以像货物畜产一样交易。
按照熊超所说,这批人相当于放弃了“良人”身份,沦为奴婢级别。
于奇正的脸都拉成了一条苦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