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去机场时都会顺手带回来给她。
应远的手指抚过她的嘴唇,苍白而透明的粉。
一年前,从纽约回来后,裳裳的妆就变重了,她喜欢染上浆果色调的唇釉,是很美,但他不习惯。
高中念女校时,她从没认真化过妆,永远都扎了个蓬松的丸子头,裙底露出运动长裤,笑得张扬。
他们学校离得近,社团常有往来,他才辗转认识她的好朋友。分手是梓柔主动提出的,他出国前夕,她说,不想要远距离恋爱,而且,“你能保障我什么呢?”他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裳裳突然开口:“你的手,和哥不一样。”
他的手,和璞夏哥不一样。
应远的手心偏凉,指尖细腻到应证他的养尊处优,璞夏哥的手温暖而干燥,中指旁有块硬茧,是他长期拿笔积年累月地磨出来的。
“所以?”他深深吸了口气。
不晓得是不是因为昏暗灯光的关系,总觉得他此刻的表情,温柔地令人想哭:“??真要做?”
这不像他。从小到大,每次他们俩一起干坏事,从来都是她在迟疑。
卓裳裳高高在上地笑了:“嗯。”
应远叹气,“卓裳,眼睛闭起来。”他在她耳边悄声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