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相应的财力收回马家花园了。
像宁卫民这么给人打工,替旁人做嫁衣。
难道不比空有个老板的名头,却得天天东跑西颠的当个小倒爷,或者从国库券上挤点油水有出息多了?
说白了,宁卫民这身上的差事,就跟三十年代在沪海租界的工部局担任华董,五十年代在港城担任四大探长一样。
就是倒给人家钱,行贿买这样差事,都划算的很啊!
更何况如今宁卫民的志向也不一样了,评判得失的标准就更得多角度了。
因为对于胸怀大志,想要做大事的人来说。
在工作中学到的东西,获取的经验才是最重要的。
宁卫民无疑要创办自己的业的。
但现实生活里想把企业做大做强,做到世界知名,可不是想办法赚第一桶金,靠先发制人抢占行业领先地位,再抱一条官面上的大粗腿,就能做到的事儿。
哪儿有那么简单啊?
历史上,胡雪岩不就因为是官商才破产的嘛。
连京城首富马家都吃了做官商的亏,搭进去好几十万两的白银收不回来。
官商,那是双刃剑,发迹发得快,死也死得快。
再打个比方,要想把中餐推广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