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僻……俗贱女,生辙不举。”“台多溺女”。
万历《金华府志》:兰溪“女生不育,惧乏资装”;东阳县“民间生女多不举,故多鳏旷“;永康县“惧乏妆奁,则溺其女,惧乏聘娶,或溺其男”;浦江县“民家生女者,虑嫁奁不足,辄溺之。”
浙江领府十一,以上溺女习俗遍及温州、台州、处州、宁波、金华、衢州、绍兴、严州、杭州九府。
“此弊不独三府,延及宁、绍、金华,并江西、福建、南直隶亦然。”
“大江以南甘心溺女,其歼天地之和,无父子之亲,此岂细故也。”
南昌府:“今则相习溺女不知其非,再育者鮮矣。甚者一举即溺之矣。孺子入井,残暴者尚悯之,此何忍焉。度其心不过虑婚费之难供也。夫婚费可薄也,毒不可逞也,曾不思一体而分,犹吾之骨血也,宁忍以无罪杀之乎。”
九江府:婚姻论财,多不育女。
饶州府:“饶俗不举女,皆因婚娶论财。”“县民弃女者载道。”
江西領府十三,以上资料遍及南昌,九江、饶州、广信、吉安、衰州、赣州、南安八府,几占全省府数的三分之二。
福建:“闽俗重男轻女,寿宁亦然,生女则溺之。”
广东:“男女勿弃途溺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