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奋斗在五代末 > 第三十七章 两套方案
    此时的开封城里,大户人家中的仆役一般分为两种。
    一种是在开封城内讨生活的良民,他们因为各种各样的理由而急需钱财,不得不寻到牙人那里,被牙人卖入大户人家之中,牙人从中收取一定的中介费用作为报酬。
    这种仆役一般签订的契约都是有期限的,短则两年三年,最长期限受到官府的限制,一般不得超过十年。
    他们签订的契约会在当地的官衙备案,官衙也会从中抽取三个点的赋税。
    同时他们的人身权利受到官衙的保护,主人不可随意地殴打或是转卖这类仆役。
    若是这类仆役遭受了主人的殴打,他们有权报官并在官府的主导下终止契约。
    地方官衙通常很乐于接受这种仆役的诉讼,因为能从他们的主人那里索取非常多的钱财,满足不了审案官吏的主人将会受到律法的制裁。
    譬如李延庆院中的守夜侍女雪雁,签订的就是这一类契约。
    相对于签订期限契约的仆役,另一种就是签订卖身契的仆役。
    且这种仆役一般以女性为主。
    她们有的是被拐、或是卖身为妾的良家女子,有的是被罚没入教坊司的罪官之女,也有的是被青楼购来的妓女。
    当然也不乏自愿,或是被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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