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依为重将对抗朝廷,或是依为爪牙,控制朝政与军务的前车之鉴。所以开国初年便明文规定,严禁任何宗室收取养子与义子。即便是膝下无子女,想要从旁支过继孩子为后,也要上奏宗正寺,由皇帝指定人选。
更何况,黄琼让这个孩子跟随自己的姓氏,违背的不仅仅是祖制,还要涉及到其他诸多方面。首先,按照大齐定制,亲王的女儿不分嫡庶皆为郡主,郡王之女为县主。而在皇子在就藩之前,所生无论儿子,还是女儿都是从落草开始便有俸禄的。
亲王所出之女,虽说没有儿子给的待遇高,但该给的各项钱物一样不少。按照开国初年定制,亲王之女无论嫡庶,亲王就藩之前,每年给俸钱八百贯、禄米一百五十石。冬日的柴炭钱、夏天的烤火钱各七十贯,汤沐钱、胭脂钱各五十贯,绸、缎、锦、帛各十五匹。
皇子就藩镇后给粮田三十顷,菜地十五顷,甚至还有汤沐地、胭脂地各三顷。除了这些钱粮地之外,无论就藩前后,每年还以皇后的名义,赏赐脂粉钱每人一百贯。当然,这些钱物都是并入各皇子俸禄,以及就藩时赐田之中一并拨付的。
而这还只是亲王所出之女的待遇,只是所出之子待遇的四成而已。而大齐朝亲王世子,不算其他乱七八糟的钱粮物,单单俸钱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