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一开始多少有些扫兴。只不过随即他脸上的遗憾表情,转瞬之间又被喜悦而代替。原来这位永王虽说喜好杯中之物,但酒量却是实在不能说的上豪迈。虽然也不能说三杯即倒,但也绝对说不上深。
他这逢酒必喝,一喝必醉的毛病,由于这个家伙为人过于海派,三教九流都交的来。即便是贩夫走卒,也能坐到一起喝酒的习惯,眼下整个京城几乎已经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甚至已经成了京城人士的一大笑谈了。
酒量并不豪的他,今儿听说自己兄弟之中居然还有一个不会喝酒的。表面上虽说还能勉强装着若无其事,但实则心里面早就笑开花了,琢磨着自己总算有一个能喝过的人了。至少在兄弟之中,应该有一个能喝过的了。
见到这个家伙脸上窃喜的表情一闪而过,多少猜出来他想法的黄琼却并没有点破。无他,这一世的黄琼的确不会喝酒。但前世的黄琼却是来自冬季气候漫长寒冷,喝酒几乎是每一个男人必备技能。甚至别说男人了,就是那里的女人不会喝酒都少的辽河之滨。
当年在读大学的时候,黄琼在整个大学喝酒都是有名的。除了败在过一个来自内蒙古的学姐手中一次之外,在那所全国重点大学几万学生之中,至少是在男生中可谓是喝白酒无敌手。五十六度的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