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买卖,因而形成了兼并,使得地方的家族实力壮大,这是历史的发展规律。
但这里所说的土地,仅仅只限于耕地。
整个大汉朝的土地,也并非全属耕地,试问非耕种的土地,所属权又应该是谁?
诸如一座山,一带树林,一个湖泊……
“四封之内,莫非王土。”耕地开放了,散给农民,但山林池泽,在某种意义上来讲,是不公开的禁地,在春秋之时,山林之地属贵族,但在秦汉之后,全国的山林池泽当属皇室。
所以汉朝凡农田租入税赋皆归诸大司农,充当政府公费;而山海池泽之税则属少府,专供皇室私用(盐铁亦在其中)。
但是就当时得汉朝国情而言,想要将山林池泽全部封死,单靠虞人看守,这也是不现实的,毕竟很多黔首齐民需要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因而在一些山林禁区,常有黔首齐民四下闯入,烧炭伐木,捕鱼猎兽,虽然常见,但也属于一种违法的牟利手段。
这种行为,在古代被称之为‘奸利’,对待‘奸利’者,政府可以不闻不问,任其行之,也可以设官防止,有权征讨。亦或是干脆派遣征收的税吏,征收乱民几分之几的实物。
但毕竟就当时的情况而言,山林征收之中,只有盐铁才是大头,旁的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