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利益,必须要予以果断拒绝。
这里要明确一点;
总督约翰·劳伦斯·巴尔德伯爵并非是澳洲总督,而是新南威尔士州总督,而这个新南威尔士州总督是广泛意义上的,包含后期独立出去的昆士兰州和维多利亚州。
1788年1月26日
英国第一批囚犯和居民抵达悉尼,2月7日,第一舰队指挥官亚瑟·菲利普船长宣布成立新南威尔士殖民政府并担任首任总督。
这个新南威尔士州殖民政府的概念,泛指整个澳洲大陆,而不仅仅是一个州的地理范围。
因此,昆士兰州并没有总督,维多利亚州和南澳州都没有,西澳州和塔斯马尼亚州就更没有了,只有新南威尔士州拥有女王直接任命的总督。
现如今各州分裂自治,整个澳洲大陆被称为女王陛下所属澳洲自治领,每个自治州都拥有自己的立法权,自行其是发展经济,对这个所谓的新南威尔士州总督也就不感冒了。
为什么出现这种尴尬的情况?
这里就要谈到伦敦贵族老爷们令人头皮发麻的办事效率,各方利益牵扯以及让人无语的官僚作风,再加上不完善的民主制度和其他因素。
最根本的原因,还是伦敦的贵族老爷们不愿意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