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馥馥转身往楼下跑。
她想起昨晚风从耳边过,脑海里空白一片,她放纵将自己的身和心都交给了他。
那时她抬头看他,眼里都是他。他的侧脸他的发,还有他抿着唇一脸严肃的表情。
他不笑的时候一身戾气,让她敬畏让她想靠近。
他说:“林馥馥,告诉我哪里疼。”
有那么一刻,她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紧张和怜爱。像是凶猛野兽露出来的温柔,最容易形成反差。
她笑着摇摇头,“不疼不疼,真的一点都不疼。”
皮肉之痛,过了那一阵痛就好了。
那瞬间她想起那年高三毕业,有鼓噪,有决骤,是热血沸腾却又黯晦消沉。过客匆匆,谁都不知道那个曾和你手牵手一起走过三年的人将来会形同陌路。
林馥馥想过,高中之后她和莫炀之间终究会走向不同的分岔路口,虽然从始至终他们不曾交集。但她却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们会牵着手,一起在街头狂奔。
如果非要选择人生中最难以忘怀的时刻,林馥馥会选择昨天。当莫炀牵着她的手,温声说:“乖,我送你回家”时。
庆幸的是这个时候家里人都没有在楼下。
林馥馥刚走到保姆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