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若我主仆当真遭了毒手,你想知道的东西,恐怕……永远都无法知道了。”
此话一出,平煜眸光终于难以察觉地动了一下,须臾,又恢复如常,嗤笑道:“傅小姐太高看自己了,我对你们主仆之事没有半分兴趣。”
傅兰芽微叹口气,目光却幽幽落在平煜的皂靴上,“平大人,要是我没看错,你靴上所粘花瓣可是金雀花?”
平煜瞥了一眼自己的皂靴,心底犹如划过电光石火。
不过一瞬间,他便明白傅兰芽话中的含义,诧异至极地看向傅兰芽,这女子步步为营,当真是九转玲珑心肠,竟比他见过的不少男子还难对付。
傅兰芽坦荡荡回视平煜,“金雀花既可做药用,又因味道甘美,常被当地人用来果腹。如今云南境内流民遍野,路旁的金雀花多半早已被人采撷干净,唯有人迹罕至的野林中方可见到一二。傍晚入住客栈时,我曾顺着来时官道打量四周景致,如果我没记错,这客栈方圆数里都并无树林,也就是说,平大人刚才为了追袭那位暗害的‘流民’,竟不惜追到了有野林之地。”
说至此处,她嘴角浮现一抹极淡的笑容,“平大人,如果依你所说,你既对害我主仆之人毫无兴趣,又怎会如此穷追不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