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数不多的会写大字的人。
情窦初开的年纪,那盏昏暗小灯下的不离不弃让她脑袋里对爷爷奶奶的爱情一直有这么一个起于诗的浪漫幻想。这一摞信纸一下就点燃了她脑子里的烟花库,就这么噼里啪啦地红的黄的绿的漫天开了花。那是荷尔蒙刚刚开闸,到处弥漫的年纪,漫到脸上,就是青春痘,漫到心里就会变成脸上的花痴相。于是,宁浔在盯着角落里默默写字的王志华一段时间后,给他递了张小纸条,说要跟他处对象,王志华受宠若惊。那时候的宁浔,已经出落得身材高挑了,虽然眉眼不是很出众,但遗传了她奶奶内酯豆腐一样的皮肤,而且学习好,人缘好,又会唱歌,是春节联欢会上的台柱子,在这镇级中学是颗明星。这让上课时一直在角落里坐着,下课又躲在角落里孤零零看书的王志华觉得自己突然被聚光灯照到了。
于是两个人就开始了一段持续七年,诗来诗往,小葱拌豆腐一样的初恋。宁浔是那种爱情大于一切的人,也笃信奶奶那样的一生一世一个人的爱情。她当时也没心思读书了,就想和王志华早点结婚,于是不顾爸妈的阻拦报了当地的中专,读了个据说还挺吃香儿的会计专业。当时,两个人是一起约定读中专的,结果王志华没扭过一心希望他成龙成凤光宗耀祖的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