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她的上班时间。
酒吧的这份工作,基本是日夜颠倒的。
除了千杯不醉,寻千寻还有一个特性:
对睡眠不是很需要。
正常成年人一天需要睡足七、八个小时,但她似乎只需要一两个小时,去医院检查各项指标却也无异常,完全不影响什么健康。
朋友打趣说,她这种体质天生就是为了在酒吧工作的。
她觉得似乎有点道理。
就在昨晚——
不对,应该说是今天早晨六点多到家之后,寻千寻洗了个澡,开了电脑收了几封工作上的邮件,还处理了一个小时,等睡下的时候已经是八点了。
而等她事先调好的闹钟响起,才九点半。
就这一个半小时的睡眠,已足够她养足接下来一整天的精神了。
一旁的手机像是算准了她的起床时间一样响起。
“千寻,还记得昨晚的约饭么?”
“废话,等着你们来电话啊,直接把地址发我。”
跟同学刚挂了电话,短信就来了,上面写了中午的聚餐地点,寻千寻大概知道位置,算算时间跟目前的路况,差不多要出发了。
由于迁就她的工作,平时别人约她吃饭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