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后的几天内,梅思平、高宗武同日本代表影佐帧昭、今井武夫等人,继续在上海虹口公园附近的“重光堂”举行了多次谈判。
后续的谈判,土肥原贤二和平冈龙一均未到场,冯晨自然也没理由参加。
双方经过8天的讨价还价,最后达成了所谓的《日华协议记录》,也叫“重光堂协议”,协议内容为:
(一)缔结华日防共协定,内蒙为特殊“防共”地区,日本可以在“防共区”驻兵。
(二)承认或默认满洲国。
(三)日本废除在中国的治外法权,归还日本的在华租界。
(四)华日经济提携,在开发利用华北资源方面,为日本提供特殊方便。
(五)补偿因事变而造成的在华日本侨民所受的损失,日本不要求赔偿战费。
(六)恢复和平后,日军在两年以内撤军。
由于《日华协议记录》在土肥原的重光堂签字,所以《日华协议记录》包括的三个文件统称《重光堂协议》。
而这次会谈,又称“重光堂会谈”。
细看《日华协议记录》,可以发现,它其实没有什么新鲜的内容,不过是重复了日本首相广田弘毅的“和平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