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先生,我们的和平运动计划,可分为五个阶段来实施:
一,汪兆铭先生离开重庆,在外地宣布下野,脱离国民政府。然后你们日本政府立即发表声明,提出不要领土,不要赔款,两年内撤军的条件,倡议与中国进行和谈。
二,汪兆铭先生以个人身份,发出响应你们日本政府的“和平倡议”,建议国民政府接受日本的条件,和平停战。
三,云南等地的地方实力派,通电响应汪兆铭先生的“和平号召”,在云南等日军未占领地区,建立新的独立政府与重庆的蒋介石政府相抗衡。
四,日本政府承认新政府并与新政府进行“和平谈判”,日军撤退回长城以北,将日军占领区转交给新政府。
五,新政府统一全国后,实现中日两国间的真正“和平”。”
梅思平从面前的文件包中,掏出一份文件,把在重庆事先同汪精卫、陈公博、周佛海等人事先讨论商量的五点意见念了出来。
“哈哈,高先生、梅先生,你们这五条意见太苛刻了,中日和平运动,必须建立在我们大日本年初御前会议,通过的《处理中国事变的根本方针》的基础上,只有这样,我们才可以谈下去,除此就没有谈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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