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了南京,随即便被戴笠的人给软禁了起来。
1937年1月,南京军事法庭对张学良进行审判,他的罪名是阴谋团伙首犯,对领袖使用暴行胁迫,杀害政府官员等等。
最后判决结果是10年监禁。
随后虽因蒋介石的《求情书》而特赦,免除了10年监禁,但仍然需要交由军事委员会严加管束,真正获得自由的希望彻底渺茫了。
接着,南京政府宣布命令:
撤销西北剿匪总司令部免除张学良职务;
免除陕西省政府主席邵力子职务;
杨虎城、于学忠均予以撤职留任;
任命顾祝同为军事委员会西安行营主任;
任命孙蔚如为陕西省政府主席;
免去朱绍良的兰州绥靖主任;
任命王树常为兰州绥靖主任;
任命冯钦哉为第17路军总指挥。
于学忠在西安事变后暗中上表,效忠南京,但因兰州事变中,他的51军发挥了重要作用,所以受撤职留任处分。
孙蔚如本来效忠杨虎城将军,但随后受杨渠统的策动,曾建议杨虎城武力营救蒋介石,这事汇报到老蒋那儿,所以他被晋升为陕西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