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女儿入宫”的名声,才出了这么个下策。
人人都觉得她好性情,不似别的小姐们骄矜,殊不知,旁人娇贵自然有娇贵的道理,她圆融,不过是希望自己活得更好些。
“母亲去了十几年了,我连母亲的容貌都记不得了,”明珠抿着嘴,“只记得是极温柔的女子。”
严鹤臣看着她的模样,知道她许是勾起了心中的伤心事,停了一会才说:“我没有见过母亲,她连画像都没留下。”明珠不知道他的身世,听闻此言,心里亦是伤感非常,她低下头抚平了自己的衣角:“怎么说起这些来了,还是该想些开心的,你母亲若是知道大人如今的风光,只怕也会欢喜的。”
风光?严鹤臣垂下眼,看着明珠莹然的眼睛。就这般不人不鬼的活着,只怕母亲都会嫌他蒙羞。外头那些人怎么骂他的,阉竖、权阉,什么难听的词他没听过,再怎么风光无两,也不过是被桎梏在皇庭里面,是奴才,是走狗,偏她觉得他风光。
他在屋子里坐了这么一会儿,只听得外头朔风呼啸,紫禁城的夜晚就是这样,除去风声虫鸣,还有数不清的走兽鸟雀,保不齐晚上还有刺猬一头撞进来,那些狸猫老鼠,更不用说了。
“你自己住在这,害怕么?”严鹤臣突然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