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 “啊?”我一下子没反应过来,对上他面无表情的脸,我顿了顿,然后从军服外套的左胸口袋里取出了那枚宪兵团徽章,“在这呢。”
“你一直都带着?”利威尔沉默了一阵,抬手将徽章接过去,我看他眸色有些阴晴不定,心里暗暗揣测着利威尔是不是发现了什么端倪。
一般来说这枚徽章不会带在身上,而是放在兵舍,况且兵长也没有吩咐我二十四小时随身携带。那只能说明徽章自那天晚上起一直被我放在口袋里从未取出,并且这外套两天没清洗了。
严重洁癖的利威尔应该想到这一点了,而他的猜测绝对没错。我不敢想象我亲口承认后他的表情会有多嫌弃,虽然说不洗外套是因为这几天我太困了只想早早睡觉所以懒得去洗,但他这么一个过分爱干净的人无论什么理由都无法容忍肮脏的衣服穿在身上两天之久吧。
不错,我往枪杆子上撞了,真是太他妈勇敢了。
“嘿嘿,兵长你听我解释!这是个美丽的意外!”我慌不择言地连连摆手退离他几步,老实说我不想再接受“被兵长踹”之外的刑法了,“我洗外套的时候忘记拿出来了!”噢真不明白,利威尔应该想到是“忘记拿出来”而不是“外套没洗”吧?果然男神的逻辑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