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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搭建的舞台非常简陋,但是阻挡不住同学们高涨的热情,无论男女,甚至老师都满脸兴奋的红光。
秦离夏要来第二中学!
要问秦离夏是谁,整个华国上至八十下至八岁,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几乎人人都能哼上几首她的歌。
“华国出名的女歌手很多,但是红到她这种程度的,十几二十年里也难有一个。”
丁云喜好音乐,尤其擅长吹奏长笛,他也是众人当中最为崇拜和痴迷秦离夏的。
舞台前,各班级由班主任和班长维持秩序,按做早操的队形排好椅子。
“不就是唱歌好听点,至于吗?”
余梦天拎着椅子,有气无力的,有这时间还不如看会儿医书。
听到人说自己偶像的不是,丁云很气恼。
再一看原来是余梦天,他和宋道中向来跟班级气氛不合,最近一段时间,和他们关系比较好的苏服白也变得古里古怪。
三个人,都不正常。
“‘不就是唱歌好听点’,只有在山里呆的时间太长跟社会脱节的人才会这么想。”
丁云冷哼一声。
“学习成绩不怎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