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这一点和游戏中有所区别——订购了几套自己喜欢的衣服,而昨天穿的那套西服,是自己没有其他更换的衣服,紧急需要一套,就买了一套成品——当然也根据他自己的尺寸改过一番,样式按照老板的话说是年轻的,但衣服的配色他并不喜欢,只不过事急从权,他也没有什么其他选择,更何况穿着这套衣服,没人不把他当个人物,何乐而不为呢。
抛给小男孩一枚半美元的硬币,布兰迪开始整理这几套衣服。他订了7套自己搭配的套装,这种工作量老板自然没法立刻完成,不过约好会在未来的一周内完成所有订单,现在到的正是第一套。
一番收拾后,布兰迪已经换好了一身衣服。褐色侦探帽,橄榄绿色墨西哥式披肩,褐色绵羊毛马甲,白色衬衫,再加上深褐色的霰弹枪套裤,同色的骑行牛仔裤,以及黑色镶金的豪华无情靴,以及与之相配的马刺——镶金是必须的,反正他现在钱多得不知道该怎么花。
穿上这套装束,布兰迪看着镜子前那个除了缺少些时间磨砺出来的风霜以外和记忆中的那个形象几乎完全重合的自己,满意地笑了。
“真是个人模狗样的混蛋,不是么,布兰迪?芒尼先生?”他调侃了一下自己,把挂在墙上的枪腰带束在腰上,离开了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