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帝国时代造反实录 > 正文 第二百三十二章 敲定官制和军制
公,作为一国之君。
    内阁依然设立,职责还是作为国君的秘书幕僚机构,并无实际职权,为国君出谋划策,查漏补缺,提供建议,起草诏书等。
    内阁职位上则是设置内阁参议,有参政议政权,无品级。内阁参议其实相当于明代内阁的大学士,人数不设限。
    虽然没有品级,但是地位却比较超然。
    内阁参议之下又设内阁秘书,品级为七品,不定额。
    可以理解为内阁参议就是国君的顾问团,而内阁秘书就是日常行政办事人员。
    而在内阁之外设置理政院,设理政大臣一人,为正三品。理政院直属国君,总揽国政。
    理政大臣之下设民部,法部、警部、工部、财部以及文部等六部。
    民部主要职责是负责人口管理和土地管理。
    法部则是负责制定修订法条,审判,核准量刑等职责,相当于最高法。
    工部则负责工程建设和管理,相当于建设部。
    警部则是负责治安管理,案件侦破,缉捕盗贼等,相当于公安部。
    财部的主要职责就是制定农税和商税等税率并且负责收缴,同时制定财政预算,审计各个衙门的公务支出等,就是管钱袋子的的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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