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充公。
县衙的大牢很快就被装满了。
李彪迅速对这些人展开了审讯,因为抓他们之前已经掌握了明确的证据,所以这些人根本没办法抵赖,很快就认罪画押。
李彪将这些人的罪状交到了李志远手里,李志远审核过后又提交到了总镇署让沈墨最后总决。
按照之前制定律令,凡是私下串谋作乱者,主犯全部处斩,女眷编为奴籍,男丁全部劳动改造,五年后如果能活着再说其他的。
李彪建议的量刑结果,也是按照这个来的。
田友年等六位主谋全部判处斩刑,其余从犯处以杖刑等肉刑,养好伤后还要去劳改。
五十岁以下的女眷全部贬为奴籍,作为官奴。
十岁以下的孩童交给慈养院抚养。
虽然沈墨废除了奴籍,但是对于这些敢搞事情的人却又保留了奴籍。
这些人属于官奴,除非官府赦免他们,否则永远都是奴隶。
李志远也没有意见,签了字。
到了沈墨这里,沈墨想了想,把田友年的斩刑改成了凌迟处死。
他那负责四处串联的儿子田文才从绞刑改成了斩刑。
目的就是一个,要从严震慑这些心怀不轨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