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名士兵。
最外围的士兵全身披甲,举着巨大的盾牌,再往里则拿着青铜斧等钝器,再往里则是竹枪,越往里面,竹枪的长度就越长。一开始是一米的短枪,到了方阵的最中间,枪的长度已经达到了五米。
每一根竹枪的前端,都安着一个金属枪头,那枪头并非是常见的金黄色,而是寒光闪闪的银灰色。
“那是什么?银吗?他们上哪儿搞这么多银?
而且他们用银做枪头是为了什么?银比铜要软啊。这种枪头能有什么杀伤力?”
战争还没有开打,周章的内心中已经充满了无数的问号。
只见那些方阵一个个地排列出来,没过多久,就已经排出了三十个方阵。
奄城的男女老幼加在一起,也不过三万人。
一口气排出三十个方阵,七千六百八十人,城中能战的青壮男子基本上已经齐聚了。
他们列好阵之后,就顶着盾牌,举起武器,缓缓地前进。
此时,周章的三万人马已经集结完毕,黑压压地聚做一团,这种情况下,想要从容退走是根本不可能的。
而且三万对八千,也没有退的道理。
但是要打的话,奄军这阵势摆出来,根本就是一个个巨型刺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