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的事,以一个兔子的形象,将那些故事说出来。与其说是呆呆兔的故事,不如说是我的故事。
不管别人是否喜欢,但我挺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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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5日星期六
今天莫云洲回了莫家,我没有和他一起。他答应过我,不会勉强我做我不愿意的事,既然如此,我想不出要去的理由。
那个家里,谁也不喜欢我,每次到那,基本上都要受到或多或少的嘲笑和讥讽,偶尔还会有指责和抱怨,我怎么能喜欢呢?
“为什么不喜欢回去?”
莫云洲有这么问过我。
当他这么问的时候,我很诧异,非常诧异。
“我以为你知道理由。”
莫云洲听到我的回答,有些落寞,“是,我知道。”
就算知道又怎么样,他改变不了。像他这般,和我结婚大半年,才能接受我,而接受我的一重要原因,大概是之前发生的某些事。
他自己接受我都这么困难了,更何况是其他人。
那些人看着我不顺眼,同样的,我也看他们不顺眼。既然两边都看不顺眼,那么硬凑一块,只会平添烦恼,还不如眼不见心不烦,谁也见不到谁。如此,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