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死的安德烈男爵!”雷蒙德一拳打在城墙上,怒骂,“他竟然派全部的半个中队私兵!这个狗、娘养的墙头草,我一定要好好教训这群病狗!”
女管家茉克尔黑着脸走到李尔身边,指着对方队伍中一个人,低声说:“伯爵大人,.妇茜尼科娃的弟弟,当时还是初级剑士。据说他在米哈依尔大公手下效力。”
那个人站在队列前面,身边有四个侍卫在为他穿戴几百年前最正统的剑士铠甲,足足用了十多分钟才穿完。那个人全身笼罩在厚厚的铁罐中,只有头盔上有十字形的空隙。
李尔却哭笑不得的说:“他疯了吗,明知道对手是剑士,还穿铠甲?”
雷蒙德却疑惑地问:“大人,您难道不准备穿铠甲战斗吗?”
李尔摇头说:“没人会穿这种笨重的铠甲。如果有特别好的魔法铠甲我或许会穿,但这种特制的铠甲这么重,对谁来说都是不小的负担。而且重量不是最大的问题,铠甲的关节不够灵活才是致命缺陷。我们荷曼剑士最多只穿金属胸铠,有钱的可以买魔法皮甲,而最好的自然是龙鳞铠,可惜太过于稀少。”
“他这种铠甲只能战斗十分钟,十分钟后,这身铠甲就是送葬的挽歌。我说雷蒙德,你们这里的剑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