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肖恩的奋斗 > 正文 第六十三章 权力的傲慢(五)
    自由委员会里,三十一名委员正在为一个法案进行表决。

    这就是《平等法案》,它是不久前颁布的《权利法案》的附件,在尊重天赋人权的基础上,主张废除亲王、世袭贵族和一切封爵称号,人人生来平等。

    萨拉曼认为这不利于新政权稳住地方,有可能激起地方叛乱,应当适当妥协,比如暂不取消封号,但限制这些人的特权。傅克斯则认为一切妥协都是投降,这是血与火的斗争,应当以暴力的手段消除一切不平等。

    本质上,萨拉曼主张欧罗巴应当成为一个议会制君主立宪制的国家,皇帝成为国家名义上的元首,行政权归内阁,立法权归议会,而司法权则归各级法院以及最高法院。

    与此相对,傅克斯及他的支持者则属激进派,他们主张建立一个没有任何君主的共和制国家,由选举产生的国家元首既是武装力量的总司令,又总揽行政权力,有权提名内阁成员,政府只对元首负责。

    两人为此曾闹的不可开交,作为折中,有人提议由法务部提出法案草案,并在这个草案的基础上进行辩论和表决。然则法务部提出的草案令萨拉曼大吃一惊。

    因为那些被认为拥有专业法律素养和独立精神的法官们,几乎是站在傅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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