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丈夫生于乱世,当带三尺长剑立不世之功。
——引言
东唐王朝,天凤十八年,深秋。
东郊麦城,传言为当年兵圣祝沂孙兵败之地,后隐于世。
常安怎么也想不到这世上会有人在天上飞,此时的他正躲在草垛后面,观看神仙打架。心道我只是来寻药的,不是来送死的。
常福禄说过,出门在外,保命第一,岁岁平安,富贵长久。
只见一白衣男子手持长枪,在空中抡的呼呼作响,枪枪都朝着对面麻脸大叔要害处而去。不过麻脸大叔也算从容应对,侧身弯腰便躲过要害一击。两人大战三百回合,也没分个你我高低。
“我很好奇为什么黄阶一品尽然能和我宗上一品不分上下?你小子到底有什么古怪?”麻脸大叔来自于大梁国都汴梁城,此行是为了完成一项任务,却没想到撞到了这小子,竟然问他有没有长眼。难道不是他瞎?看不到我这双大梁第一明眸。
方际流不喜欢这人,很不喜欢。做人得有品质,不然那叫畜生。跌倒了就得爬起来,做错事就得认错,撞了人就得赔礼道歉。
这天下没有什么比“道理”还要大。要是在大,也大不过方际流手中的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