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不过此时统一听从扬州城派来的某个家族中年家主的调遣。
那个家族家主所率领的众多文武将士谋士,周围有着十万铁骑的保护,是前锋中的核心部位。
范武所要做的,就是带着这一万铁骑,杀穿那个核心部位。
范武身为帝国兵部侍郎之子,本可以在长安城享受荣华富贵,天天笙歌不断,和那些朋友一起饮酒高歌,但是他体内却流淌着一股战争热血,平日里和那些朋友们在一起的时候,基本上都是沉默寡言,高大的身躯,给人一种病恹恹、毫无年轻人活力的感觉。但是一旦到了金戈铁马的战场上,则浑身热血沸腾,战意高昂,每次都是身先士卒,勇猛无比。
正因为每次率先舍命冲锋,而且战术预判十分准确,十战九胜,剩下那一战则是不胜不输。所以范武赢得了他麾下上万甲士的敬意。
刚开始的时候,这些久经沙场的帝国甲士根本不鸟他这个京城来的年轻***,哪怕他是兵部侍郎之子都不行,一个毛头小子,难道还比他们这些久经沙场的甲士还会打仗?这些个老兵都是个个鼻孔朝天,说话时候也都扯着嗓子,虽然冲杀时也服从命令,但往往只是做到八九分的气力,但如今这些老兵都能做到十二分的气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