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这个人。许是那天在满花坊闹翻了天。她这副沒有易容的皮相。肯定也让有心之人记了去。
但是蓝末忽而面色一惊。转念又想。不对啊。她此刻穿的是男装。他怎么瞧出自己是女儿身的。
殷慕枫沿着熟悉的小路走进鬼工当铺的堂屋。他脸上的笑意已消失殆尽。他决然不是蓝末所说的前者。他的字典里沒有灿如朝阳这四个字。即便有。也是他出生之前了。他永远都只有“不相信任何人”的执念。这一点。由他的生母在他心里种下情蛊时。他就明白。这一生。不会有任何东西会牵绊他。
因为。他的心已经不会动情。即便是一个绝色的女子。比如蓝末。
“看人先看眼睛。再看手。”蓝末一面回想。一面自言自语道。刚才那人。就是这么看了看自己的。好吧。就算她手上的茧子。经过这段时间的休整。已看不出什么。但是。她的眼睛是不会蒙骗人的。如若说这双眼嵌在男人的眼窝里。那也是羡煞一片文人墨客的存在。
于是。被看出是女人。蓝末忽然觉得也沒什么。只能说她太看轻这些贵族少爷。上个山。还能坐一顶御空的轿子。真是不担心会有人打劫么。
“那位姑娘。”只听得门板复而打开的声音。蓝末和江煜城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