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一脸意外。
法医是个中年女子,姓黄。相貌温婉,却是个能不眨眼操刀子解剖尸体的女强人。
“你看他的心脏。”黄法医挑出张照片。“严重出血。按道理说,头部受此重伤确实会造成死亡。但是不会让他的心脏出血呀。”
“心脏出血?什么情况?”
黄法医解释:“当一个人突然意外地遭受外界惊吓时,大脑会指令肾上腺分泌大量的儿茶酚胺。促使心跳突然加快,血压升高,心肌代谢的耗氧量急剧增加。过快的血液循环如洪水一般冲击心脏,使心肌纤维撕裂,心脏出血,导致心跳骤停致人死亡。”
卢方眼睛睁大:“你的意思是,他是——吓死的?”
黄法医点头:“没错。”
“这个——”卢方吐了口浊气。“这可就麻烦了。”
是人吓死得他,还是他自个儿吓死的自己?
前者就是刑事案件了。
“他左臂上有道新伤?”
“对。应该是被镰刀之类的刀具砍伤的。不算严重。他自己做了简单的消毒和包扎。”
卢方登时找到了破绽:“他自己包扎的?”
“嗯。伤口处理得非常不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