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棍子,我这可是国际大牌范思哲,怎么就不合适了?”
几天前高牧交代他准备一身有档次的衣服,说是要带他去一个地方长长见识。
马一鸣也不知道什么叫有档次,所以就咨询了他的军师,比他见过大世面的丁厉,在他的介绍下斥巨资在范思哲专卖店店员妹妹的强烈推荐下,买下了身上这套衣服。
他自认这套价值上万的衣服穿在身上,完全把他高大帅气英俊的气质展露了出来,比电视里的霸道总裁也不差。
不光是他觉得,丁厉也赞同,店员小妹更是满眼的崇拜和羡慕,要不是刷的是高牧的卡,他才舍不得花这样的冤枉钱。
可就是这样完美的一套衣服,竟然没入高牧的法眼,觉得过于轻浮了?
这叫潮流,这怎么是轻浮呢?时尚懂不懂?
“你还是没理解我意思,衣服是好衣服,牌子也无话可说,只是他不适合我带你去参加的聚会。”高牧站在一处弄堂的口子上,看着马一鸣花里胡哨的一身:“我们的年纪本来就偏年轻要是再不穿的成熟一些,怎么给外人稳重的印象。”
“哦,我知道了,难怪你平时都是穿单色的衣服。我还以为你是喜欢呢,原来是为了装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