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不是活的,却能让人感受到他的价值。
“没错,他们自己有个乐队,平时喜欢自己搞搞创作什么的。外面的小酒馆,其实是他们的副业,为的就是填补一些家用。”
“哈哈,小高老弟说的客气了,其实就是开个酒馆赚点钱,填这个录音室的窟窿。”
从一间半封闭,有着一大块落地玻璃的房间,走出了四五个人。
那模样怎么说的,反正王菲菲的第一眼就是,这是一群干乐队的。
气质,拿捏的死死。
高牧嘴角一努:“这是大毛哥,还有小豹,小辉,以及小杨,老杨你之前认识的。”
“让王小姐见笑了,我们这是一群醉生梦死的粗糙男人,也不知道有客人来,不然怎么说也要打扮打扮的。”
大毛是他们这一群人的核心,身上搞了不少的链子,很潮流。
“大毛哥,你们不会这几天都没有好好休息吧?”
高牧等王菲菲和他们打好招呼以后,无奈的看着他们,确实是需要梳洗打扮一下,一个个的和刚从窝里钻出来差不多。
短发的鸡窝头,长发的也是凌乱不堪,一点都不飘逸。
“你这是明知故问,嘲笑哥哥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