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盛了两碗米饭一起端上桌。
“可以吃饭了。”由于没有筷子,她准备了勺子和叉子。
楚笙歌其实没有学过煮饭,先前家里有厨师,根本轮不到她动手,后来留学就在学校餐厅吃。开始煮饭是因为一起租住的学姐毕业,留下几件厨具。她喜欢吃中餐,所以就照着食谱自己炒最简单的菜或者煮个面条什么的。经过不断摸索,她做的菜受到室友一致好评,但是她知道自己的厨艺也就糊弄下老外。用学姐的话说——给他们用火锅底料煮碗面都觉得是顶级美食,对于除了会烤牛肉就剩炸薯条的民族,你就是食神附体。
楚笙歌估计路尘寰会吐槽几句她煮的饭,可是他却安静地用餐,即使用勺子也像贵族一样优雅,样子很认真。
路尘寰对食物其实很挑剔,但是楚笙歌做的饭却很合他的胃口。不论食材还是火候都不是最完美的,却像是吃了很多年,形成一种习惯的口味,因为习惯所以眷恋。这种奇怪的感觉使路尘寰都微微地诧异着。
楚笙歌默默地吃着碗里的饭,她最喜欢用番茄炒蛋搭配米饭了,酸甜的口感明媚的色彩,即使没胃口也能吃下一整碗。
两个人吃完饭,楚笙歌将用过的餐具泡进水槽里清洗。洗干净的碗碟放进洗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