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武大郎新传 > 正文 第283章 结案
    “大人开恩啊!我也是被高利贷胡三逼的,是他们强迫我的啊!”刘克大哭了起来。

    胡三冷冷的瞥了刘克一眼,并没有说什么。

    “哼!既然案件已清楚,那么现在本官就宣布,本案虽然数额巨大,但鉴于所失财物已经全部找回,相关犯人已经归案,特作如下发落……”

    不是人命的案子,一般知州都能自行决断,而且古代不讲什么上述不上述,一般案件证据确凿后,当堂就会宣判。

    慕容彦达清了清嗓子,扔下一根令签道:“车夫和两名守卫虽是从犯,但是认罪态度良好,还将功补过,特判打入青州大牢关押一年至两年不等……”

    加不等二字,意思就是在牢里表现好,就是一年。

    “而刘克和胡三等人狼狈为奸,沆瀣一气,盗取巨额财物。刘克串通外人盗自家财物,是为不孝,罪加一等,特流放台州。胡三等人觊觎刘家财物,诱使刘克大逆不道,且放高利贷为祸乡里,罪加二等,特刺配西宁州充军,并没收所有财物……”

    台州就是后世浙江那边的台州,北宋时期南方还是相对落后的,但是刘克只是流放台州,也不算多重了。至于高利贷那帮人是武植之前特意嘱咐慕容彦达狠判的,西宁州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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