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大唐万户侯 > 正文 卷九 利益争斗 第二百零七章 触犯权贵的利益
    宝五年一月,东宫易主之事仿佛一片没有水分的乌云作、闪电雷鸣,气势汹汹而来,到最后只落下几颗粗重的雨点,便飘然而去。

    刑部尚书韦坚贬括苍太守,并当年七月流放临封郡,随即赐死;陇右、河西节度使皇甫惟明贬播川太守(今贵州遵义),半途暴病而亡;太少保李适之贬宜春太守,到任,饮药自尽;

    韦坚外甥嗣薛王李员贬夷陵郡别驾,女婿巴陵太守卢幼临流放合浦郡,其弟韦芝、韦兰皆被充军西域。

    太李亨随即上书,称自己与韦坚一族并无瓜葛,为表明心意,李亨休太妃,并强令其出家为尼。

    天宝五年的初春确实为多事之春,在处置完太党骨干后,李隆基又以礼部尚书席豫和工部尚书陆景融年迈为由,准二人退仕回乡,以养天年,

    随即在朝进行人事大调动,左相陈希烈改任尚书右仆射兼太少保;兵部尚书裴宽进为礼部尚书、同书门下平章事;

    调剑南节度使章仇兼琼为左相、同书门下平章事兼兵部尚书;调原益州刺史李道复为工部尚书兼将作监令;李林甫又保奏川刺史裴敦复为刑部尚书;

    在一系列人事调动完成后,李隆基随即发布敕令,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新盐法,命广平王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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