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逍遥游第六章持槊(一上)
槊长丈八,精钢为锋,青铜为纂,握之于掌,杀气四溢。
李旭万万没想到在大战即将来临的关头,有人居然还千里迢迢的送长槊来给自己。这正是当年他在出塞的途中看到的那一把,虎贲校尉步兵执槊于手,厉声大喝一个“滚”字,两名突厥恶棍抱头鼠窜。
之后很长很长一段时间内,旭子都期待着自己也能拥有一把长槊。像步兵校尉和罗艺将军那样,将胆敢侵犯中原的塞上狼骑打得屁滚尿流。这个梦想几乎贯穿了他整个年少岁月,直到辽河上的那把大火将其烧得千疮百孔。而现在,槊锋上隐隐透出的血痕又将那些梦想全部唤醒起来,从没有过的清晰。
他当年崇拜罗艺,崇拜步兵,崇拜这些人凭借马背上的功夫打下了赫赫声名。崇拜他们不为出身和门第所羁绊,可以痛痛快快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而现在,他更尊敬的是步兵校尉对理想的坚持,虽然从接过长槊的刹那,他已经猜到了对方的人生结局。
一把趁手的兵刃相当于武将的半条性命,除非退役或者自认为没有了生存的希望,武将们不会将趁手兵器送给别人。显然,在派遣心腹送出长槊的瞬间,步兵将军已经做好了人生最后的选择。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