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字——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
很可惜,他并不知道什么意思。
或许是发现了他还存有的良知,也或许是知道他可能是自己最后的选择,那人开口,想要让他帮忙。
然而,他拒绝了,甚至没听那人把话说完,他有良知,但是他更有求知欲,他知道,在这样的情况下和这样一个将死之人扯上关系,只会把他自己也扯上死路。
但他没想到,实际上,在他穿那身行头的时候,他就已经被车上了那条路。
两天后,他被放了出来,而那个人……他知道,那人依旧会在那里,直到他愿意招供,或者死去。
这些年他已经见惯了死亡,早已不太把这当回事,只要死的不是自己就行。
走出监狱,他又变回了那个小混混,然而,他却不知道,因为他脚上那双鞋,他已经被救国会盯上了。
两个救国会的人扮成的混混打劫了他,不要他的钱,却只让他脱衣服,这引起了他的好奇,他开始在那两个人没有搜到的鞋子上找寻原因。
还真给他找到了。
“黄金十日夜到大和银行,顾宪明责运!”
这是那张写在藏于鞋底内的纸条上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