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应该在押回皇城之后就要斩首的,不过李明深知,官员的反腐工作以及在防止官员反叛方面的工作是最难做的,李清是一个非常好的反面教材,就这么轻易的杀掉实在是太可惜,因此,他将李清交给了陈浩为首的监察署,会同安全部、总理署、司法局和统帅部一同审理,历经半年的取证和审讯,陈浩将结果交给了李明,不过这一段时间来他一直忙于大漠和大周那边的事情,所以就将这件事情放在了一边,现在,那些事情暂时都处于了一种短暂的稳定期,李明这才有时间处理李清的案件。
当着文武百官的面,陈浩历数李清的三十八条罪状,这些都是各个部门半年来的成果,这三十八条罪状每一条都能将让李清死无葬身之地,当着文武百官的面宣读起来,当然有着非凡的警示意义。
宣读完罪状之后,陈浩又出示关于这些罪状的证据,这些都是半年以来各部门人员各方搜集而来的,当然显得非常慎密,每一条证据都能让人心服口服,有一些证据甚至涉及到了在场一些官员的**,让百官听起来都感到心惊肉跳。李明正是要借此机会展现自己对犯罪调查方面的威力,以此来警示百官。
陈浩的宣读历经了两个多小时,让在场的众人大都感到双腿发颤,陈浩在任监察署最高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