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需要规范,对这些新出现的事情,便由皇上以敕令的方式颁布,由中书颁。这样的敕令非常多,由于都是针对具体事情做出的,后面遇到相同情况时不好适用,便由专门的详定敕令所来进行编敕。特别是到了北宋后期,敕令的作用常常过了宋刑统,而成为主要的断案法律依据。“以敕破律”的现象越来越频繁。
杜文浩毕竟是学法医学的,兼修过主要法律,加上来了这一年多了,对宋朝的法律制度还走了解的。
李常额头冒汗,他现这今年轻人很难对件,但却不甘心认输,淡淡一笑,道:“就算你能做到这一点,又能耐我何?别忘了。太祖遗,我大宋是不杀士大夫的!”
杜文浩自从当上宰执之后,他便注意到了这个问题,也专门将大学士们找来问过,听李常用这来当挡箭牌,不由仰天大笑,道:“李大人,你当御史中承时间也不短了,你难道不知道太宗皇帝时的侍御史赵承嗣是怎么死的吗?”
李常脸色顿时变了,太宗皇帝时,侍御史赵承嗣坐监市征隐官钱,被太宗皇帝处死并弃市。自己怎么把这个茬给忘了。
杜文浩见击中他的要害,笑容一敛,冷笑道:“太皇太后赐我尚方宝剑之时已经授权给我,正三品以下官员,可以先斩后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