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 大汉帝国风云录 > 正文 第二卷 乱世豪雄篇 第十一章 长河落日 第四十五节
无法计算的隐性收入。

    商贾分为两种,一种是有市籍的商贾,一种是没市籍的商贾。市籍是商人在市内做买卖的必需条件,按章缴纳租税。

    主要是身份低贱的中小零售商人,地位低下,受人鄙视,连穿什么样的衣服朝廷都有规定,境遇一直很不好。

    大盐铁商,大贩运商,大子钱家(高利贷商),大囤积商,一般不在市籍之中。

    他们身分地位较高,经济力量强,很多影响力非常大的人都是

    “官商士”一体,兼营专利,称霸一方。(所谓兼业,就是见利便图,不专一业;所谓专利,就是储蓄货物,垄断市价,这些正是高利贷囤积商的行为。

    高利贷和囤积商,不同于通货物有无的正当商人,正当商人每年取利息十分之二,高利贷囤积商取利息至少是十分之三,有时竟取息十倍。

    )在大汉各郡国,富人群体最大的就是豪强。豪强一般都有士籍,家境都很富裕,通常情况下,出仕为官是他们致富的主要途径。

    如果做不了官,那就营商或者放债,如果生意也做不了,那就只好恃强凌弱,暴力抢夺了。

    普通豪强应付灾难能力较弱,一旦因为不可预料的原因一无所有了,他们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