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卷 乱世豪雄篇 第四章 破釜沉舟 第十四节(14/22)
朝廷为了防止土地兼并,几次修订大汉律。依照大汉律,不同身份、不同官爵的人,拥有的土地数量有个最高限额。
超过这个限额,就要课以重赋。如果不如实上报自家所拥有的土地数量或者干脆隐瞒不报、少报,偷漏重赋,就是违律,要依律治罪。
罪刑轻的,则没收超过限额的土地,罚交数倍的重赋:罪刑重的,则抄没财产;更重的,就要杀头了。
本朝这几十年来,土地兼并问题非常严重,为了逃避重赋,门阀富豪们都隐瞒不报超过限额的土地数量,结果造成朝廷赋税日益减少。
朝廷为了增加赋税收入,于是把这个土地限额改了又改。朝廷希望各地门阀富豪们给点面子,好歹给国库里缴一点,朝廷也要花钱啊,但门阀富豪们根本不给朝廷面子。
朝廷改得越多,赋税就缴得越少,吓得朝廷不敢再改了。冀州权贵多,门阀多,富豪多,土地多,土地兼并泛滥成灾,流民数量居各州之最。
当年张角之所以选择在冀州率领黄巾军起事,就是因为冀州流民最多,有相当的流民基础。
早年黄巾军起事的几个地方,都是土地兼并最严重,流民最多的地方。
比如颖川、南阳两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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